煤炭內在水的測定是煤炭質量分析中的一項重要內容,它不僅關乎煤炭的經濟價值,還直接影響煤炭的燃燒效率和使用性能。內在水分,又稱固有水分,是指在定條件下煤樣達到空氣干燥狀態(tài)時所保持的水分,通常吸附在煤顆粒內部的毛細孔中,難以通過簡單的風干或低溫加熱完全去除。鶴壁華諾煤檢儀器將詳細介紹煤炭內在水測定的方法、步驟及注意事項。
煤炭內在水測定的主要目的是準確測量煤樣在空氣干燥狀態(tài)后所保持的水分含量為煤炭貿易、加工利用及燃燒效率評估提供科學依據(jù)。該方法適用于各種煤種,包括煙煤、無煙煤、褐煤等,但不同煤種在測定條件上可能有所差異。
一、儀器設備
1.分析天平:精度應達到0.0002g,用于精確稱量煤樣質量。
2.電熱恒溫干燥箱:能夠保持溫度在105℃至110℃之間,并具備鼓風功能以確保煤樣受熱均勻。
3.稱量瓶:干燥、清潔,帶有緊密配合的磨砂蓋,用于盛裝煤樣。
4.干燥器:內置變色硅膠或其他干燥劑,用于存放冷卻后的煤樣,防止其重新吸收空氣中的水分。
二、測定步驟
1.準備煤樣
●從已測定過外在水分的煤樣中取適量(通常約1g,精確至0.0002g),用研缽或破碎機將其磨碎至粒度小于0.3mm。
●將磨碎后的煤樣輕輕晃動,使之均勻鋪平在稱量瓶中。
2.稱量初始質量:
●使用分析天平準確稱量裝有煤樣的稱量瓶質量(G1),記錄數(shù)據(jù)。
3.干燥處理
●將裝有煤樣的稱量瓶放入預熱至指定溫度(如105±5℃)的電熱恒溫干燥箱內。
●關閉干燥箱門,開始計時,按照煤種的不同(如煙煤、無煙煤等)設定不同的干燥時間(如煙煤約1.5小時,無煙煤約2小時)。
●干燥過程中保持干燥箱內的鼓風狀態(tài),以加快煤樣中水分的蒸發(fā)
4.冷卻與稱量
●將干燥后的稱量瓶從干燥箱中取出,立即蓋上蓋,在空氣中冷卻約5分鐘后,移入干燥器中繼續(xù)冷卻至室溫(約30分鐘)。
●然后再次稱量,記錄烘后質量(G2)。
5.結果計算:
根據(jù)公式W內=(G1-G2)/G*100%計算煤炭的內在水分含量(W內),其中G為煤樣的原始質量(即1g)。
三、注意事項
1.溫度控制:確保干燥箱內的溫度恒定在指定范圍內,避免溫度過高導致煤樣發(fā)生化學變化或溫度過低影響干燥效果。
2.干燥時間:根據(jù)煤種的不同調整干燥時間,確保內在水分充分蒸發(fā)而不破壞煤樣結構。
3.稱量精度:使用高精度分析天平進行稱量,減少稱量誤差對結果的影響。
4.干燥劑管理:定期檢查干燥器內的干燥劑狀態(tài),確保干燥劑始終保持干燥,以免影響煤樣的冷卻效果。
四、煤炭內在水標準
GB/T 211-2007《煤中全水分的測定方法》就詳細規(guī)定了煤中全水分的測定步驟和計算方法,其中包含了內在水分的測定部分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測定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(guī)程和注意事項,以確保測定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。同時,由于煤炭的內在水分含量可能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(如煤種、煤質、取樣方式等),因此在實際應用中應根據(jù)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測定方法和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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